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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号--土地证遗失声明--余瑞寅
  • 2024-03-15 16:07:27
  • 来源: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150


台山白沙镇朗南永安村的权利人余瑞寅因保管不善,将台府集建总字第139298号、[白沙]镇字第008832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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