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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于2023年10月17日下午3点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时间地点如有更改另行通知)对台山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服务项目(2023年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9月28日前向台山市台城街道龙华里34号市自然资源局五楼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利女士,联系电话:5668588)。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代表;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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