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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中公开地图管理的通告
  • 2023-04-07 17:01:3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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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图管理与使用工作,确保我市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合法合规登载使用地图,同时,结合近期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打击“问题地图”等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及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企业或个人在信息发布工作中需要登载使用地图的,应使用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并依法标注审图号。公开发布的信息中包含地图图形的,包括内部工作用图的在对外公开公示前都应参照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的《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先进行自查,按《地图管理条例》和《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送审(地图审核程序详见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地图审核”事项,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审核通过并取得审图号后方能对外发布。下列三种地图不需要审核:(一)直接使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供的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二)景区地图、街区地图、公共交通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三)法律法规明确应予公开且不涉及国界、边界、历史疆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的地图。

  二、严禁无地图编制的资质单位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公开地图送审时,应提供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下列情形除外:(一)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和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二)直接引用古地图;(三)使用示意性世界地图、中国地图和地方地图;(四)利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且未对国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等进行编辑调整。

  三、各单位、企业或个人在编制、登载使用地图时,应该严格对地图内容进行把关,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如台湾省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我国国界线;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如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三)属于国家秘密的。(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在内部工作用图对外公开公示时,应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作规范化处理。对公开地图内容没有准确把握的,可以征询属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四、规范和普及标准地图的获取及使用。各单位、企业或个人可从以下途径获取标准地图:(一)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的标准地图服务(http://bzdt.ch.mnr.gov.cn/),可直接免费下载中国和世界地图等,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可免费下载正确的省级行政区域地图;(二)使用审核批准并印有审图号的正规地图产品,凡是经过审核的公开出版的地图,都要在版权页或者适当位置标示有审图号,可以据此判断并使用合格的地图产品;(三)需定制地图时,可自行通过自然资源部的网站上查询取得相应测绘资质的地图编制单位或者寻求当地测绘主管部门帮助联系有地图编制资质的测绘单位,向具备编图资质的测绘单位定制地图,在取得审图号后再对外公开使用。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在编制、引用地图时,应充分利用标准地图,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地图”的产生。在涉及中国全图的表示内容时,建议直接引用或使用标准地图。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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