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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号--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林锦辉
  • 2022-08-08 17:13:4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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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更正登记公告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2〕第445

林锦辉向我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台府国用总字第005143号字(南湾)第000015号)和房产证(证号:粤房字第1833039号)原件及相关资料,主张位于台山市广海镇海滨路六巷13号(原地址:台山县南湾镇海滨路六巷13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其所有,过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错将林锦辉名字写成林锦飞,现请求更正,承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局拟将根据林锦辉的申请,将权利人由林锦飞更正为林锦辉

凡对上述更正有异议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持利害关系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据资料向当地自然资源所提出。逾期没有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地的登记内容进行更正。

台山市自然资源

2022年8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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