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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报告
  • 2020-01-20 16:11:41
  • 来源: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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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报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台府[2019]1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台财农[2019]2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我局积极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清单,我局共有涉农资金项目3个,其中约束性任务2个,指导性任务1个。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共计3563.762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3563.762万元,市级涉农资金0万元,县级涉农资金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省级涉农资金已支出3135.92万元,待支付427.842万元,支出进度为87.99%。

二、具体推进情况

(一)涉农项目库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并结合部门年度预算编制,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积极梳理报备2019年涉农资金项目,并已完成2020年省级涉农项目的申报入库。

(二)资金统筹使用情况

台山市村庄规划:台山市村庄规划总编制费用预算为2942.7万元,根据2019年5月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台财农〔2019〕26号)下达台山市村庄规划编制费用101万元。2019年6月已完成省级涉农资金101万元的拨款使用支付,其中拨付台山市水步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期市级承担款共49.56万元、台山市白沙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第一期市级承担部分款51.44万元。

南粤古驿道建设: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端芬镇为实施单位,自2019年5月接收下达1050万元资金后,我局与端芬镇开展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由于项目涉及工程建设,需进行工程招投标、建设、验收等相关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资金使用,端芬镇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将延续至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资金使用。2019年8月13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赴我市对南粤古驿道巩固提升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经与省自然资源厅调研组进行充分沟通,得到省自然资源厅调研组对我市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的跨年度按时间节点完成支付计划的认同。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拨付共622.16万元,待拨付427.84万元,完成率为60%,计划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资金使用。

基本农田保护: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19〕50号),上级下达省级涉农资金2412.762万元用于我市2018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项目。我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9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管理的通知》(台府办〔2015〕33号)规定,于2019年8月,按照基本农田30元/亩.年标准逐级下发给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委会)、国有农场等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单位。并指导督促基本农田保护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效益。截止2019年10月底,已完成省级涉农资金2412.762万元的拨付使用。

三、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接下来,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加快办理资金拨付计划于2020年6月完成南粤古驿道建设项目的支出同时,建议加大财政预算经费投入力度,补足工作经费,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各项资金管理,实现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和廉洁使用。



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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