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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台山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台山省级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的公示
  • 2026-08-26 16:37:05
  • 来源: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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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省级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汶村镇横山渔港,项目实施将有效破解港池淤积、泊位紧缺、避风能力不足等问题,大幅提升渔船避风避险能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台山市海洋发展局组织编制了《台山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台山省级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台山市汶村横山渔港,共涉及1个地块,总面积1.5246公顷。根据台山市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3710公顷,其中林地0.0370公顷、其他农用地1.3340公顷,建设用地0.1446公顷,未利用地0.0090,不涉及耕地。

使用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1.5095公顷(林地0.1665公顷、陆地水域1.3295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045公顷、湿地0.0090公顷),建设用地0.0151公顷,用地用海规划分区为城镇开发区0.0151公顷、生态控制区1.5095公顷。使用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港口码头用地)1.5246公顷,用地用海规划分区调整为城镇发展区1.5246公顷。

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524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符合管控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现场公示:汶村镇人民政府、汶村镇社区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台山市台城龙华里34号,邮编529200

(二)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750)5552175

特此公示。


附件: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jpg

附件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jpg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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