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自然资源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台山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
  • 2023-04-25 15:15: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经市政府批准,台山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告如下:

一、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实体经济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制定台山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台山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410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台山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住用地260亩,商服用地14亩,工业用地96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6亩。(见表1)

 

 

 

1:台山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亩

总面积

商住用地面积

商服用地面积

工业用地面积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面积

1410

260

14

960

176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分布

    台山市2023年度商住用地供应分布中,全部分布台城街道范围内,分别是南新区3宗、东区3宗。(详见表2)

2:台山市2023年度商住用地供应计划

序号

地块位置

面积(亩)

用途

供应方式

1

台城南新区新宁小学南侧地块四

42

商住用地

挂牌出让

2

台城东区大亨路北侧地块

10

商住用地

挂牌出让

3

台城东区大亨路南侧地块

12

商住用地

挂牌出让

4

台城东区东成村西侧地块

57

商住用地

挂牌出让

5

台城南新区东环路与文昌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59

商住用地

挂牌出让

6

台城南新区金星湖公园二期北侧地块

80

商住用地

挂牌出让

合计

260



 

台山市2023年度商服用地供应分布中,大江镇1宗深井镇1宗、川岛镇2宗。(详见表3

3:台山市2023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

序号

地块位置

面积(亩)

用途

供应方式

1

大江镇江新高铜线开发区21号之九

1

商服用地

挂牌出让

2

深井镇深井圩新大桥头

3

商服用地

挂牌出让

3

川岛镇下川川东村委会川东路5号地块

5

商服用地

挂牌出让

4

川岛镇下川川东村委会川东路3号地块

5

商服用地

挂牌出让

合计

14



 

台山市2023工业用地供应分布中,广海湾2宗、工业新城2宗、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斗山园区)3宗、四九镇长龙工业区1宗、白沙镇朝境华侨投资示范区1宗、汶村镇横山码头东侧1宗。(详见表4

 

4:台山市2023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

序号

地块位置

面积(亩)

用途

供应方式

1

白沙镇朝境华侨投资示范区地块

145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2

广海湾希望大道与中心大道交叉口东北侧2号地块

114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3

广海湾希望大道与中心大道交叉口东北侧3号地块

151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4

台城新宁大道186号

96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5

水步镇映湖路5号

43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6

四九镇长龙工业区凤山四路8号之二

27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7

斗山镇农产品加工园六福州围2号

216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8

斗山镇农产品加工园六福州围4号

34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9

斗山镇农产品加工园六福州围3号

59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10

汶村镇横山码头东地块二之一

75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合计

960



 

台山市2023年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分布中,广海湾2宗、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2宗、台城街道1宗、三合镇1宗、端芬镇1宗、深井镇1宗。(详见表5)

5:台山市2023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计划

序号

地块位置

面积(亩)

用途

供应方式

1

赤溪镇希望大道地块二

6

道路用地

划拨

2

赤溪镇磅礴村地块三之一

9

公用设施用地

协议出让

3

台师高级中学后山地块

21

教育用地

划拨

4

端芬镇冲略村南侧

77

公用设施用地

协议出让

5

三合镇横塘村附近

26

公用设施用地

协议出让

6

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污水处理厂

27

排水用地

划拨

7

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垃圾转运站

4

环卫用地

划拨

8

深井镇江东村委会东头村

6

公用设施用地

协议出让

合计

176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出让计划实施。

(二)加强合同后期管理,推动土地有效供应。

(三)实行合同网上填报,强化供地监管。

(四)完善土地市场信息发布和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制度。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4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