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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然资(规)示〔2026〕27号
为支持台山市台城街道桂水湾农文旅融合帐篷营地等项目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台山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台山市台城街道桂水湾农文旅融合帐篷营地项目等)》,现已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
《江门市台山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台山市台城街道桂水湾农文旅融合帐篷营地项目等)》
二、批准时间
2026年5月27日
本方案涉及6个项目,周转使用地块共12块,面积共4.8827公顷,编号为ZZ001-ZZ012,分别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桂水村、岭背村、香雁湖村、东坑村和园田社区。根据台山市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使用地块现状为农用地4.6055(其中耕地0.3622公顷)公顷、建设用地0.1301公顷和未利用地0.1471公顷。周转使用地块使用前规划用途为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使用后规划用途调整为商业用地、娱乐用地。
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4.8827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特此公告。
附件: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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