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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农村住宅用地保障项目使用江门市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公告
  • 2023-06-20 17:32:4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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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因台山市农村住宅用地保障项目建设的迫切需要,经我局及各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批准上述项目使用江门市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台山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台山市农村住宅用地保障项目)》(编号:440781202308)

二、批准时间

2023年6月16日

三、方案情况

本项目落实使用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地块共10块,位于赤溪镇磅礴村、田头村和渡头村、广海镇双龙村、深井镇联和村、汶村镇上头村和五乡村、北陡镇寨门村,总面积0.0942公顷。落实地块调整前的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0777公顷、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0.0165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本次调整符合广东省关于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要求,未突破上级土地规划确定的台山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调控指标。

特此公告。

 

附件:

1.台山市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21年)

2.台山市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3.台山市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批后公告附件2.pdf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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