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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台山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台山市赤溪镇赤溪圩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公示
  • 2025-10-23 17:25:05
  • 来源: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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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然资(规)示〔202545



台山市赤溪镇赤溪圩污水处理厂位于台山市赤溪镇渡头村,用于建设一座现代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广海湾管委会办公及生活配套区用地项目位于台山市赤溪镇铜鼓村,用于建设广海湾工业园区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建成后有利于打造高效便捷的产业生态社区,显著提升园区对优质企业与人才的吸附力和核心竞争力。台山市赤溪镇铜鼓文旅项目(铜鼓海之韵文旅项目)位于台山市赤溪镇铜鼓村,用于建设智慧新能源科普馆、水上乐园、海鲜食街,建成后有利于增强文旅吸引力,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为保障上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台山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台山市赤溪镇赤溪圩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台山市赤溪镇铜鼓村、渡头村,共涉及4个地块,总面积3.2116公顷。根据台山市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


成果,落实地块现状为农用地3.0844公顷,建设用地0.1253公顷,未利用地0.0019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3.1253公顷,未利用地0.0863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


城镇建设用地3.2116公顷,其中排水用地0.289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593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284公顷。

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211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二、公示时间

20251024日至20251028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现场公示:赤溪镇人民政府、铜鼓村委会、渡头村委会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台山市台城龙华里34号,邮编529200


(二)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7505552175

特此公示。


附件:

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TR01、WTR02、WTR03、WTR04).pdf

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TR01、WTR02、WTR03、WTR04).pdf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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