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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 2012-11-22 02:56:59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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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市纪委《台山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加强我市规划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以党风促政风促建设,使规划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召开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动员大会,重申防腐拒变的重要性,强调统一思想,要健全局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构筑法制防线和道德防线,真正使党员干部掌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内容、方法和步骤,让“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不查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不防控风险就是最大的失职”的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党员干部认清风险、知道危险、不要冒险,全面提高参与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打造一支高素质、有理想、有纪律的规划队伍,全力以赴,成功实现转型跨越,建设幸福台山。

二、工作机构

      长:黄国宁

副组长:谭联兴 苏电波

  员:李红晖 李培贵 陈惠仪 邝天然 魏思远 

        刘简纯 王楚石 赵伟斌 余剑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邝天然同志负责局各项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8月20日-8月31日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安排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职责和内容,统一思想,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廉政和纪律意识,正使党员干部掌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内容、方法和步骤,教育党员干部认清风险、勤勉自励、警钟长鸣,主动积极投入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去

二是在党务公开栏中增加廉政宣传栏目,配上浅显易懂又具教育意义的图文,张贴在局大厅显眼处,方便全局干部职工阅览,做到将廉政和纪律教育深入到日常生活中去,潜移默化,提高个人的思想认识,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二阶段:清权亮责2012年9月1日-9月30日

一是梳理岗位职责。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股室、重点岗位”等“六类重点”,逐一填写《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目录表》(附件1)。

二是规范管理职权。全面清理和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填写《台山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职权目录表》(附件2),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

附件1、2填好后,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三是绘制相关图表。在明确职责、梳理职权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并完善《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工作流程》(附件3),绘制好《台山市城乡规划局权力运行流程图》(附件4),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规范职权。

第三阶段:查险定级2012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一)认真排查风险。对照《职责目录表》(附件1)、《职权目录表》(附件2)、《工作流程》(附件3)、《权力运行流程图》(附件4),通过“岗位自查——前后互查——部门联查——领导审查——代表评查——公示评议”等“六步排查法”(附件5),按照《廉政风险排查及定级法》(附件6)查找廉政风险,并填写《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排查、定级与防控措施表》(附件7)

    (二)分级监控风险。编制《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及监控人员一览表》,对不同级别的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监控。其中A级(高)由单位一把手监控,B级(中)由分管领导监控,C级(低)由股长或室主任监控。

对投资额度大的重点工程,还要结合实际制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表,及时公开项目进度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措施。填写好《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排查、定级与防控措施表》(附件7)中的“主要防控措施”栏,并广泛公示,进一步听取代表及网民的意见。同时,绘制《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类型及防控措施图》(附件8),并制作《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节点图》(附件9)。

二是完善制度。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内容,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监督、预防、问责等制度及其它相关制度。

三是科技防腐。大力推进“科技防腐”,将制度建设与“科技防腐”结合起来,建设具有台山特色的“机制+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力求监控到人,监控到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要认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动员,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力求实效。

(二)强化评查。各阶段完成后,要及时邀请服务对象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织召开评查会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查,听取意见建议。没有召开评查会的,不能转入下一个阶段。

(三)强化公开。一是活动全程公开。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引入外部监督机制,通过电视、网络、公开栏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内容全部公开。对不涉及秘密,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目录、图表及廉政风险等要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及网民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强化动态管理。一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敷衍塞责、马虎应付导致风险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进行问责,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不断优化防控措施。对职能进行调整的,要及时查找风险内容,重新开展风险评估,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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