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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江门市权责清单目录(2015年本)》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市编办)
来信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中山路23号
台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收)
邮 编:529211
电子邮箱:tsbw5504162@126.com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5日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0项,全部纳入《江门市权责清单目录(2015年本)》,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未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外,其余均已进驻。据统计,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数为63868件,受理数为63868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局所实施的行政许可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并严格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时限进行。
1、始终坚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审查资料,严格把关,对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各受理事项的办理流程,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还按照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延时服务,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特别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加强“主动辅导、主动联系、主动沟通”,提供预约上门辅导服务。
2、为在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中,规范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我局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探索,制定和印发了《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和《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对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均制定了办事指南,明确了许可的办理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期限、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局门户网站和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可查询到每个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可下载相关的格式文本;在办事窗口也可以索取纸质的办事指南,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在受理申请事项后,向申请人提供咨询电话,方便申请人查询办理进度。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商品房销售情况表等信息。
(四)监督管理情况。
1、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制定并印发《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优化服务,用制度提升效能。
2、加大行政审批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规范行为。
3、实现监管主体多元化。自觉接受市政府政务中心、市纪检部门和人大、政协的监督。进驻行政中心的许可事项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与监察系统对接,预防许可事项超期办理。办事群众、企业还可以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我局门户网站的“网络问政”等方式对我局的行政许可工作进行投诉或建言。
2015年,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均按时依法依规办结,未收到相关举报和投诉。
(五)实施效果情况。
从我局目前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来看,基本能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的效果。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管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绝大多数5个工作日内就办结,远远低于法定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服务水平,受到了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的充分肯定。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每月的绩效测评中,我局一直名列前茅。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2015年开展编制“1+3”清单工作以来,我局重新梳理了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有2项暂时未进驻网上办事大厅。“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按《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台山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号)要求属转移事项,但由于省尚未发文明确相关转移实施办法,江门至今也未将该项审批转移,且我市行业协会未成熟而未转移,目前该事项的转移事宜还有待上级部门的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由于下放衔接事宜于2015年才理顺由江门下放到县,故也未进驻网上办事大厅。
2、行政许可公示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1、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动态清理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进驻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等各项管理制度,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3、加强对办事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强化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思想。
4、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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