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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中山路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15-12-01 03:16:1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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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中山路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台山市中山路道路维修工程已立项审批,并办理相关招标备案手续,现根据《台山市小型建设工程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1)道路维修工程,包括全长143.737,宽为15-17的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2)排水工程;(3)交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资金来源:台山市财政拨款;工程建安费造价:62万元;工程地点:台山市台城中山路;施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

3.2投标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在《名录》范围内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投标人;未入选《名录》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不低于《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在《名录》中备案,申请加入《名录》所需资料可查阅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3年内(是指201210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向台山市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注:投标人应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四、报名提供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副本),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必须押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招标结束后退回)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本工程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得委托其他人,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以作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以上资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五、投标报名时间

2015 11 30日至2015 12 04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楼,联系电话:0750-5559175]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招标单位:  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0-5539473

招标代理: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50-5513828

    :  2015  1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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