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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台山市台城第二小学新校区工程项目,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台发改[2014]20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山市台城第二小学。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地块规划面积69580 ㎡,建筑占地面积12524 ㎡。地上建筑应包括有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学生教工宿舍楼、科技楼等,总建筑面积约56106㎡;工程建设投资约13218万元。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台城南区德政路与长安路交汇处。
4、工期要求:共 8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勘察工期20日历天包含在总工期内)
4.1设计工期: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8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修改确定后2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2勘察工期: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5、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或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修改、工程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配合施工等服务、协助规划报建、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质量缺陷处理服务工作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所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需具备本条第2项中第①小项资质的要求。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凡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6、近3年内(是指2012年5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向台山市检察机关申请(地址:台山市检察院预防科,联系人:梁科,联系电话:0750-5552241),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各方均需分别提供告知函)[注:投标人应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的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进行办理。]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7 月 20 日至2015年 7 月 24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下同;联系电话:0750-5559175;联系人:陈先生)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表》的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此项为省外企业提供);④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2015年3月至5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清单。⑥如为联合体报名的还须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双方均需提供以上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8 月 11 日10 时00 分以前送至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台山市台城第二小学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0-5520160 联系电话:0750-3962100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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