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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人防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人防工程监理(第二次)项目,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台发改[2014]66号、台发改[2014]172号。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约23876平方米。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并已落实;招标范围: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人防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招标内容: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人防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工程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台城廛溪村委会虎山口;监理服务期: 360个日历天;工程投资额为:38229214.08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的企业类型为“监理企业”)。
3.2、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3.3、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的粤建市〔2015〕52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根据《台山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规定,投标人需向台山市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在报名时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不接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注:投标人应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在本单位2015年7至9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进行办理。]
4、投标申请人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A座一楼)处办理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为
5、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项目总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必须是入选《名录》中的人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在本单位2015年7至9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提供上述原件核对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资料,复印件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
7、本公告同时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台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陈卓豪 电 话:55528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日期: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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