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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卫生院综合住院大楼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卫生院综合住院大楼建设工程已由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台发改[2015]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除香港台山商会捐赠外,其余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建设
建设规模:新建综合住院大楼一幢,采用五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597.49平方米,建筑面积2991.37平方米;工程建安投资额:约人民币508万元 ;建设地点: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卫生院内;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有效期内临时,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报名本项目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须为一级且须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人员。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凡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2013年1月~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向台山市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注:投标人应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 2016 年3月7日至 2016 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的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含有效期内临时,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考核合格C证;(3)“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提供);(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第二代身份证及其在本单位2015年10月至12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中一个月缴费清单。[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本工程必须由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亲自报名,不得委托其他人、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以作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16 年3月7日至 2016 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获取电子文档方式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办理手续。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容先生 联 系 人:叶小姐
电 话: 13822476333 电 话: 0750-5587599
2016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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