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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认真学法用法,以法治思维推进安全生产及档案工作
  • 2021-06-24 17:20:24
  • 来源: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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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及档案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623日下午,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主持召开党组扩大(视频)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主会场

分会场

刘文同志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进行工作部署

余富前同志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郭云辉同志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会上,刘文同志强调,修改后《安全生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规定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同时,在完善安全生产原则要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等方面也新增多处内容。

刘文同志结合台山市安全生产形势及局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学法、守法,通过组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抓实抓好相关法律贯彻实施工作。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此外,针对《档案法》的学习贯彻,刘文同志结合局档案检查组近期检查档案工作的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做好档案工作的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股室或部门负责人、档案员具体岗位职责。二是加强档案安全管理。落实档案库房防火、防盗、防光、防潮等“八防”基本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万无一失。三是加强档案设施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推进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建设及规范收集整理工作。四是提升人员业务水平。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档案法》等法规标准,增强档案法治和制度意识。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通过考取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等方式,提高业务素质,强化档案管理水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富前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及重大意义。局二级主任科员郭云辉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解读其精神实质。

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所属单位、市建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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