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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医保政策问答(七) 一图读懂医保骗保行为
  • 2020-04-16 15:17:45
  • 来源: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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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广大参保人更直观、便捷地了解医保政策,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根据《医保政策问答手册》编写了一图读懂系列,共11篇30个大问题,涵盖了手册的全部内容,并作出适当拓展延伸。欢迎大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解决自身在参保和享受待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医保政策问答(七)

一  图  读  懂  医  保  骗  保  行  为


1、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
答:无论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都可能发生骗保行为。目前国家在大力打击欺诈骗保,以下这些都是欺诈骗保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

1. 虚构医药服务 ,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 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 挂名住院;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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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

1. 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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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3. 非法使用社保卡 , 套取药品耗材等 , 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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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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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请注意!自己的社保卡绝对不可以借给别人用!

社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社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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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到欺诈骗保行为,我们可以怎么办?

答: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举报欺诈骗保:

(1)电话拨打国家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各地举报投诉电话;

(2)微信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微官网”菜单下的“打击骗保”栏目进行举报;

(3)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国家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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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欺诈骗保,提供有效线索的,还可以获得奖励。


2018年12月,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宣布,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高奖励 10 万元。各省(区、市)也相应建立了本地区的举报奖励细则,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参保人获得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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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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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基金监管和法规股,联系电话:551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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