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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2015-07-22 08:08:37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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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安委办决定从2015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努力防范各类建施工事故,坚决遏制建施工一般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落实重点

  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各类建设工程现场开展“五整治五落实”工作。

  (一)突出整治以下5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31以前)

各镇(街、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结合本属地、本行业建设工程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阶段(6月—113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督促,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各镇(街、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频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暗查抽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6月、9月组织进行检查,10月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分析阶段(111530日)

各镇(街、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对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本属地、本行业领域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镇(街、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工程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

  (二)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予以经济处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各镇(街、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要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镇(街、场)、企业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积极引导各方参建主体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请各镇(街、场)安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将实施方案于529日前报市安委办,并按季度向市安委办汇总上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分别于6299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121报送专项行动年度总结。

  联系电话:5503959,传真:5508185

 

附件: 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段:2015    日至  

本辖区或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数量(处)

 

开展专项行动的项目数量(处)

 

行动开展覆盖率(%

 

企业自查出《通知》中5种整治行为(项)

 

自查自纠整改率(%

 

 

本辖区或本行业内各部门是否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检查

(是    

本辖区或本行业派出检查组次数

 

检查施工项目(处)

 

检查出《通知》中5种整治行为(项)

 

 

经济处罚

起数

 

金额(万元)

 

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处)

 

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家)

 

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家)

 

阶段总结通报(次)

 

媒体宣传(起)

 

曝光案例(起)

 

注:1.本表为本辖区内或本行业内累计数。

2.各镇(街、场)、各部门应根据本表所需内容,另行制定施工项目自查表、检查情况明细表等,由检查单位及施工项目部填写,并存档备查。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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