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应急管理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10-13 03:38:05 主题分类:
主题词: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江门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依法承担职权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社会中介机构安全生产服务行为。 10、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五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