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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05-10 09:02:09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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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台安协字〔2016〕4

 

 

各镇(街、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的规定,江门市安信职业安全培训有限公司定于6月举办一期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由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证书、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及考核合格证明书的相关人员。以上人员必须在2016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换发国家统一标准合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防爆电器设备工程实践要求

(三)静电的产生危害及其对策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与编制

(五)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25日止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写好报名回执(附件1),525日前报所在镇安监局,由镇安监局统一报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二)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台山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四、培训费用

每人400元(含教材、资料和考核办证费);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其它事项

参加培训的学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份(资格证书遗失的需登报遗失声明,并提供遗失声明报纸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份,(3)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张,(4)江门市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份(加盖单位公章),(5)如申请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的还需要提交单位聘用为主要负责人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份(即申请人是本单位法人代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人

台山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陈烨辉,电话及传真号码:0750-5531629 

                     

附件:1、危化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UploadFiles/123.xls

      2、江门市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申请表UploadFiles/456.xls

      

台山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2016年5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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