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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7-30 16:29:41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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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应急管理局户外移动电源等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公告

  为全面提升辖区防汛防风、抢险救灾、隐患排查、应急指挥调度及现场处置专业化水平,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电力故障、突发安全险情等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应急指挥畅通、隐患排查精准、一线救援高效开展。现就台山市应急管理局户外移动电源等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名称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户外移动电源等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序号

货物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的所属行业

1

户外大容量应急移动电源

2

17000.00

拒绝进口

工业

2

智能会议电视

1

4800.00

拒绝进口

工业

3

便携式水陆两用漏电探测仪

3

9600.00

拒绝进口

工业

  三、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三万壹仟肆佰元整(¥314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价格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清单的最高限价和分项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6日17时30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可以上门递交或者邮寄,地址:台山市应急管理局(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22号)。

  四、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报价法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中选。  

  五、其他事项

  (一)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项目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五)采购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5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6年8月6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陈长钦,联系电话:0750-5503982。

  附件:用户需求书(应急电源).docx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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