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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4-03 10:05:54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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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特种车采购项目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应急救援能力,补齐消防救援装备短板,满足辖区火灾扑救、应急抢险实战需求,现就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特种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名称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特种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车辆参数要求),车辆整车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产品(公告产品类别须符合以下种类:工具宣传车、工具车、宣传车、器材消防车其中一项)。

  三、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圆整(¥2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价格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上牌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17时30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可以上门递交或者邮寄,地址:台山市应急管理局(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22号)。

  四、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报价法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中选。  

  五、其他事项

  (一)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项目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采购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将在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6年4月4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陈长钦,联系电话:0750-5503982。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器材消防车

  一、整车主要参数

  (1)★整车参数符合《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7956.1-2014)标准要求中的相关标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符合该项要求);

  (2)★所投车辆整车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的网站截图);

  (3)▲外形尺寸:≥5600×1800×1950mm;

  (4)▲总质量:≥2740kg;

  (5)▲整备质量:≤2370kg;

  (6)▲最高车速:≥140km/h;

  (7)接近角/离去角:≥27º /21º 。

  二、底盘参数

  (1)驱动形式:4×4;

  (2)发动机:≥145kw;

  (3)最大扭矩:≥360N.m;

  (4)排放标准:国六

  (5)变速器形式:自动档;

  (6)排量:≥1900ml;

  (7)燃油形式:汽油;

  (8)轴距:≥3450mm;

  三、驾乘室

  (1)布局结构:四门双排,总驾乘人员:5人;

  (2)安全设置:均设置安全带,前后排均设置预紧安全带并具备未系安全带提醒功能;

  (3)座椅:主副驾驶位座椅调节功能;后排座椅可比例放倒。

  (4)驾驶室设备:除原车设备外,加装警报器、警灯开关,设置原车自动冷暖空调,收音机、车载USB接口,预留电源接口,设置倒车告警蜂鸣器、倒车摄像头车门、安全带蜂鸣器, 胎压监测。

  四、车厢

  (1)车身颜色采用R03红色,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车内器材架:采用全铝型材,使用防锈蚀、防振动、防脱落、防划伤、推拉或抽拉式的专用夹具固定随车器材。

  五、随车文件

  (1)底盘合格证1份;

  (2)底盘操作维修手册1份;

  (3)底盘发动机号码拓印件2套;

  (4)底盘质量保修卡1份;

  (5)整车合格证1份;

  (6)整车使用操作说明书1份;

  (7)消防车交接清单1份;

  (8)随车工具清单1份.

  六、随车器材配备

  (1)配备:4KG的灭火器1只;

  (2)随车工具1套。

  注:

  1、“★”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条款为重要参数,若有负偏离,按照评分规则进行扣分。

  2、标记“▲”的为重要技术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响应性说明(包括可能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须提供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试验/检验报告或工信部公告查询截图,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响应招标要求的视为该项不满足,作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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