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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8-18 15:30:45 主题分类:
主题词: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依法对台山市大辉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经营许可证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批准经营

范围

有效期

主要

负责人

注销

原因

1

江WH经[2015]Db005Ⅱ1

台山市大辉加油站有限公司

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略尾圩中大道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汽车加油站)

2019.2.25-2022.2.24

朱家论

企业申请注销

特此公告。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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