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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嘉捷口腔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 2020-12-18 10:39:10
  • 来源: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20201216C02
违法行为类型:叶嘉捷口腔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违法事实:叶嘉捷口腔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0从轻裁量,应予处罚,建议立案。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以及《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0从轻裁量的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台山市台城叶嘉捷口腔诊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0781MA50KQ6719440781600296769



法定代表人:叶嘉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2020-12-1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1-12-16
处罚机关: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781096038029C
数据来源单位: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781096038029C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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