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以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最新工作要求,在前期公示的第一部分新发现文物的基础上,再补充公示“佳山伍公祠”等第二部分新发现文物,拟统一认定公布为台山市第四批不可移动文物,现将第二部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9日至4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台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北大道93号;联系电话:0750-5523091;电子邮箱:tsswgltj@jiangmen.gov.cn。
附件:拟公布的台山市第四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第二部分).xlsx
台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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