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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公开招商网上公告
  • 2018-05-04 12:01:00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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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项目

公开招商网上公告



一、项目名称

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整体开发项目。


二、招商单位

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位于台山市端芬镇东部,大同河与端芬河交汇处,规划打造面积5平方公里。海口埠地区是清末民初时华侨出洋港口,华侨出国史的“活标本”;民国时期重要墟集,有“银行街”之称。梅家大院位于端芬镇大同河畔,于1931年由当地华侨以及侨眷侨属创建,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院占地面积80亩,108幢二至三层带骑楼的楼房,呈长方形排列,鳞次栉比,整齐划一,中间有40亩专供商贩摆卖商品的市场空地,俨如一座小方城,故有“梅家大院”之称。由于始建之初,其规划设计是业主将各自旅居国的风情和建筑特色融入于中华建筑艺术之中,因而大院的建筑物既表现出欧美国家的建筑风格,又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建筑艺术;虽然每幢楼宇规划整齐,但外型却各异,既领先于当时圩镇的建筑潮流,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年侨乡人民的思想和生活水平。经过了80多年的风雨侵蚀,但梅家大院是目前全国保存得最完好,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华侨建筑的典型代表。

台山市已被列入全省古驿道建设试点地区,其中海口埠至梅家大院示范段已于2016年启动建设和开发打造。示范段全长约8公里,由一条水上游线和一条陆上游线组成。新台高速从示范段东侧经过,作为区域性主干道,是示范段主要对外联系的路径。联系台山主城区的274省道和365省道分别从斗山镇和梅家大院穿过,并有经过海口埠的546县道将两条省道联系起来。按照总规要求,未来省道274将会从梅家大院西侧经过,并向西连接规划二级道路与开平相联系,示范段对外交通便利,可达性高。另有乡道、村道、田埂路低等级公路纵横其间,局部成网,成为古驿道线路的最佳选择。水上游线沿着民国时期先侨出洋的古水道——大同河设置,沿线对梅家大院和海口埠两处古码头于旧址进行复原设计,游船向南联通上下川岛,即是对出洋之路的复原,也便于将上下川岛的游客吸引过来,形成联动发展。海口埠、梅家大院是侨乡文化的窗口,我们在这里可以窥见宗教的传播、商贸的兴盛、文化的交流,追思历史,缅怀先人。这条水道是侨乡文化的精神脊梁,是侨乡文化的缩影。


四、项目定位

台山市政府已将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列入重要办事日程。委托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源整合、策划方案、投资建设基础设施,负责为项目实施和景区管理进行协调和服务。前期已分别委托深圳城市空间设计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思哲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山市古驿道调查及历史文化研究》、《台山市驿道文化线路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台山“海口埠—梅家大院”古驿道示范段详细规划》、《台山市驿道文化线路标识系统及海口埠码头详细设计指引》以及《台山海口埠码头及周边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海口埠侨批博物馆室内装饰设计和展馆布展设计》等。项目开发要加强文化传承,讲好台山故事,弘扬台山人精神。


五、合作模式

企业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将现有资源(包括已投入建设的广场等设施)提供给运营企业,运营企业每年将门票和停车场总收入的10%支付给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当地人居环境改善。


六、项目投资

从协议签订之日起,企业5年内投资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签订协议时,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项目按4A景区标准开发打造,建设期计划为5年,前3年基本建成。企业经营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满15年为止。前3年建设期满后,100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回经营企业。


七、配套政策

(一)政府积极为企业争取与项目有关的国家扶持政策及资金。

(二)项目涉及要素保障等市级企业扶持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三)政府参与景区周边交通道路及水利配套设施建设。


八、报名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注册时间3年以上。

(二)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3000万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投资实力、财务状况和运行业绩,2016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四)具有从事旅游或景区建设项目投资运营经验的企业享有优先权。

(五)报名时需提供按自身企业发展方向编制的《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策划方案》及《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可研性报告》。


九、报名方式和时间

 接受网上报名。自发布招商信息之日起30日内接受报名,网上报名后30日内向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资意向书,提交投资意向书后30日内提交《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策划方案》及《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可研性报告》。


十、招商选商方式

报名结束以及收集齐《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策划方案》及《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可研性报告》后,将由旅游业界专家以及部门单位组成人员开展审核工作,对报名企业以及所提交的《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策划方案》及《端芬海口埠、梅家大院旅游景区开发可研性报告》进行综合打分评比,择优选取投资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电话:8516997  18675002915

邮箱地址:tswljt8516997@163.com

地址:台山市台城双亭街18号


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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