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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5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3%
  • 2017-07-07 09:08: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来源:广东统计信息网

 

20171-5,广东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206.73亿元,同比增长10.3%,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7%

1 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月同比增长速度

 

  一、乡村消费市场增速快于城镇

  1-5月,全省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314.45亿元,同比增长1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892.28亿元,同比增长10.8%,增幅比城镇高0.5个百分点。

  二、商品零售增速明显快于餐饮消费

  1-5月,全省实现商品零售额13741.94亿元,同比增长10.8%,增幅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额5816.4亿元,增长9.3%,增幅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全省实现餐饮收入1464.79亿元,增长6.1%,增幅同比回落3.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484.78亿元,增长6.4%,增幅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

  三、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速平稳

  1-5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3%

  居住类、基本生活品类及其他类别商品需求放缓。1-5月,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12.2%,家具类增长12.5%,增幅同比分别回落9.6个和2.0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7.4%,饮料类增长7.0%,烟酒类增长8.5%,日用品类同比增长12.5%,增幅同比回落2.1个、2.5个、2.1个和4.4个百分点。另外,中西药品类增长11.6%,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0.5%,化妆品类增长3.4%,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增长0.3%,增幅比上年同期分别回落5.9个、9.7个、13.6个和4.6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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