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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
  • 2023-06-12 16:35:15
  • 来源: 台山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统计局
  • 【字体:    

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4.深入学习宣传《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全体公民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台山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3.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

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提升政府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

1.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2.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旁听庭审、开展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学习。

3.组织发动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

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将相关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

党内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标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

大力普及党内法规知识,提高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做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将相关内容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

2.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宣讲会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进一步掀起宪法和民法典宣传热潮,在全社会弘扬法律精神,维护宪法和民法典权威,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履行法定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干部履职能力。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

2.充分结合利用市普法办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广东省统计条例》《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等)

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调查对象、服务对象

1.促进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统计服务中普法,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普及,营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有效提高我局普法宣传的质量和效果,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努力夯实我市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

3.提高公民依法统计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统计工作的依法管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培训,运用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加强宣传,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实施纪念日等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举办统计法律法规讲座,抓好《统计法》进党校。

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广东省统计条例》《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等)

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调查对象、服务对象

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培训,运用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加强宣传,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实施纪念日等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举办统计法律法规讲座,抓好《统计法》进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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