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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塘田水库置换水源工程 建设项目
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台山市塘田水库置换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台发改〔2015〕230号文)核准批复。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台山市塘田水库管理所。现发布公开选择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台山市塘田水库置换水源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市四九镇
3、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①新建抽水站85 m2,内布置2套离心泵;②进水渠和集水池;③铺设输水管道长1890米,管径Φ600mm;④10KV高压线路500m和380V低压线路100m安装、250KVA变压器1台安装、DN300钢伸缩节2个安装。⑤附属配套项目等。
4、项目概算总投资:396.65万元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结合该项目的实际特点,完成本工程建设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受理投标报名、审查投标单位资格(或进行资格预审)、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等招标相关工作。
2、具体服务范围:承担上述项目需公开招标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要求
1、承担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代理机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预备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公示(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的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有效通过终审公示内容为准)。
4、投标人已在江门市水利水电协会办理水利企业诚信管理登记,取得《江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
5、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六、代理服务费用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台山市财政局审查意见为准(详见附件2、3)。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请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现场报名留存亲笔签名,报名时间为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其在本单位近3个月(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包括社保编号、缴费清单、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公示网页截图;
4)江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
5)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4)。
注:以上报名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台山市水务局网(http://swj.cnts.gov.cn)
八、选定办法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的办法按《台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暂行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抽取时间定于2015年9月28日10时开始,所有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于抽取时间前往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3楼)抽取室现场抽号。如因特殊情况抽取时间变更,将在台山市水务局网公示。
九、附件
1、台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暂行办法
2、台山市塘田水库置换水源工程招标代理费的审查意见
3、台山市政府采购立项申请表
4、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联 系 人:陈岗
联系电话: 0750-5523028
台山市塘田水库管理所
附件:
1、台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暂行办法
2、台山市塘田水库置换水源工程招标代理费的审查意见
4、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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