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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台山市河道采砂总体规划报告(2014-2018)》的成果,结合河道水情、防洪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现就我市2017年度河砂可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
1.端芬镇那居规划四采区。采区长约
2.端芬镇大同河獭山村至塘底桥下河段采砂规划四采区。采区长约
3.端芬镇海咀规划采区。采区长约
4.端芬镇大同桥至潮湾段规划二采区。采区长约
5. 台城镇华安涌出口段规划一采区。采区长约
6.斗山镇西乔大水坑规划二采区。采区长约
7.海宴镇碌古水库规划一采区。采区长约
8. 四九镇班鱼塘水库规划采区。采区长约
9.桂南水库黄屋村规划一采区。采区长约
10.桂南水库桂南新村采区规划一采区。采区长约
11.桂南水库太平副坝采区采区规划二采区。采区长约
二、本次公告可采区采砂期限1年,计划自
特此公告。
台山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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