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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2019-07-09 00:58: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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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 27 日,江门航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台山市白沙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江门市环保局文件江环函[2018]146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结合项目特点,会议通过集体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白沙镇镇站点处理规模400m³/d台山市白沙镇白沙河边上原排洪站和水利会办公楼配套管网约700米,采用接触氧化法生物处理工艺,具体建设内容见验收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门航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7月委托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1011日收到台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台山市白沙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意见》。台山市水务局完成可研、由江门航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航天建设完成设计后负责建设。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205万元,环保投资120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评批复(台环审【201752号)中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变动情况

本批次验收项目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主体工程及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已落实,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废水处理工艺(接触氧化工艺)未改变,污水处理系统内含好氧、沉淀及除磷、紫外线消毒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已按照《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台环审【201752号)的要求落实以下环保措施:

1 废水

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接触氧化工艺,项目收集生活污水经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白沙水。

2 废气

本项目设备采用航天建设享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设备,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沉淀池、污泥池采用埋地方式经过加盖除臭和绿化带吸收,达标排放,处理生产工艺决定自身不产生废气,不对大气排放废气,不会产出废气污染,废气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废气排放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3)固废

本项目工艺采用接触氧化法,产生污泥量少,排泥间隔时间长(满负荷生产状态下6个月),建设单位已与台城下豆坑垃圾填埋场签订污泥协议,落实污泥脱水达标后的填埋场地。

4)噪声

本项目设备采用埋地式一体化设备,主要噪声源为潜污泵和风机,泵类设备均安装在一体化设备罐体内和埋地调节池井内,并置于水下,噪音较低,风机采用新型设备,运行过程中噪声,噪音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二类区标准

5)在线监测

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工艺,设备运行稳定,水质达标可靠,已经设置在线监测cod、氨氮、流量、PH在线监测系统,并且与环保局联网。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通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已配备防毒面罩、消防栓、灭火器等应急资源。

(二)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表和审批文件无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三)清洁生产审核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文件中未提出清洁生产要求。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 620日的检测报告(GZH191057073061002)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无超标现象。

2.废气

废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无超标现象。

3.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为环保减排项目,生产工艺不产生新的污染因子,无新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其中污水处理后的产水排放在原有排污口排放,设计规模与环评批复规定的不变,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台山市白沙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处理规模较小本项目采用主管截污方式,无检测进水的必要,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 620日的检测报告(GZH191057073061002)结果显示出水各项指标均满足项目环评设计指标,达标排放,对接纳水体环境无影响,主要污染物去除率由于受进水水质不达标的影响,暂时无法获得相关数据,因此本次验收暂不做要求,待进水水质达标时再作评价,可以进行环保验收,但在进水水质达标前,必须保证运行的排水水质达标。

2.废气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点采用一体化设备,调节池、污泥池、沉淀池采用地埋式经过加盖阻断废气传输,并在站点周围种植有植被,可以进一步降低废气浓度。经绿化隔离带吸收达标排放。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 620日的检测报告(GZH191057073061002)的结果可知:

(一)台山市白沙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体化设备,调节池、污泥池、沉淀池采用地埋式,无废气产生,并且进行加盖阻断产生的极少量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项目的外排废水经治理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排入白沙水系,对周围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三)台山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采用一体化设备,能产生噪声的为潜水泵以及风机。潜水泵位于埋地式设备内部,体全密闭,设备运行噪声产生量少,风机采用新型设备,运行过程中基本无噪声产生。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2 类噪声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没有对附近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白沙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

 

 

                       

 

 

 

江门航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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