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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台山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2020-10-13 11:57:59
  • 来源: 台山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司法局
  • 【字体:    

  

  为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质量,提升工作社会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服务。

  一、项目目标

  (一)通过本项目,引入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教育帮扶工作,提高矫正质量和帮扶力度,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建档率100%;

  (三)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预防极端案件发生。制定个性化心理疏导方案,对服务期间新增社矫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心理疏导覆盖率达60%以上。

  (四)探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社工介入模式,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在教育、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帮扶。

  二、项目基本要求

  (一)购买服务项目为:台山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服务。

  (二)项目服务期为1年,根据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万元,中标方应按项目要求提供服务。

  (四)中标方应提供2名社工常驻台山市社矫中心,按项目内容开展工作。社工日常工作指导由服务购买方和服务提供方负责。

  (五)中标方应保证保障2名常驻社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中标方与社工的用工合同规定,按时发放工资。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服务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由中标人承包。中标人未经服务购买方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中标方及派遣的社工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的隐私和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
    (八)工作量化指标,服务人员数量以2020年我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数量为基础,验收时应以实际数进行评估。

  三、项目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1

信息录入

协助完成社矫系统、刑释系统、远程会见系统等工作系统的信息录入。

协助完成社矫系统、刑释系统、远程会见系统等工作系统的信息录入,每月完成率100%。

2

入矫教育谈话

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谈话。

利用社工的专业优势,对所有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谈话教育率100%。

3

入矫宣告

参加入矫宣告

根据社矫股安排,参加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宣告。

4

电话抽查和定位抽查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电话抽查和定位抽查。

每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电话抽查和定位抽查,抽查率为当天在册数的30%以上。

5

公益活动

协助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

每月协助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至少1次。

6

重点人员跟踪帮扶

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跟踪帮扶

每月对我市在册重点社矫对象全部上门谈话谈心一次,加强思想引导和个别教育,确保谈话100%。

7

未成年跟踪帮扶

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跟踪帮扶

每月对我市在册未成年社矫对象上门谈话谈心一次,加强思想引导和个别教育,确保谈话100%。

8

调查评估

协助进行调查评估

协助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工作数量为服务期间台山市司法局社矫股接受调查委托的数量。

9

报表

协助完成报表报送工作

按要求协助完成每月的报表工作,准确、准时报送报表。

10

文书写作

撰写总结、活动方案、简报等文书

根据社矫股要求撰写活动方案、每月2篇活动简报、服务项目半年和年终总结等文书资料;

11

心理矫正服务

开展心理矫正辅导活动

1.每年由持证心理咨询师开展理健康教育讲座6次;

2.社工对服务期间新增社矫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心理疏导覆盖率达60%以上。

12

档案管理

协助对社矫和安置帮教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协助对社矫和安置帮教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一人一档。

13

安置帮教帮扶工作

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帮扶、就业指导等工作

服务期间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教育、社会关系改善、就业指导等帮扶不少于100人

14

其它事宜

其它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事宜

根据社矫股安排,完成其它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事宜

  四、评估方法

  评估为期末评估及日常督导。

  项目服务提供方必须接受服务购买方的年度审计和项目评估,并按服务购买方要求配合提供相关审计和评估所需要的文件资料。服务提供方必须建立完善财务管理机制,严格项目经费使用,确保财务健康。每项支出由均按项目明细核算,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凭证。

  对服务项目的评估包括审阅台账、文件、面谈、观察、抽查等方法。审阅文件至少包括检查机构有关书面政策、程序、各项服务质量标准等文件;面谈至少应包括与服务对象、社工及机构负责人的单独面谈或小组座谈;观察至少应包含对机构、服务站点工作的实际探访;抽查至少应包含调查问卷、对机构计划、工作记录的随机调阅。

  五、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台山市财政局申请上述经费,经财政局审批通过后支付项目工作总经费的80%,合计人民币120000元(大写:拾贰万元)给服务提供方。剩余的20%费用,即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在项目服务期评估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给付服务提供方。服务提供方需向服务购买方提供发票。

  六、评审标准 

  为公开择优,成立台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标准,对参加报价的社工机构进行评分,并将评分情况提交局党组参考。

  七、其他要求

  1.服务要求: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2.费用说明:本项目资金为全包价,包含税费等完成本招标项目内容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生产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将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报名地点:台山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50)5555635;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7:30时。

  台山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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