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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美玉诉台山市台城新盛电器商行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调整开庭日期公告
  • 2022-06-21 11:57:23
  • 来源: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台山市台城新盛电器商行:

  我委于2022年6月9日受理申请人谭美玉与你单位(被申请人)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台劳人仲案字〔2022〕264号),原定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9时在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因申请人请求延期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仲裁程序依法顺利进行,本委决定将本案调整至2022年8月5日上午9时开庭,开庭地点不变,仲裁员和书记员不变,请你单位做好应诉准备。因无法联系你单位,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不能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委决定采取公告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调整开庭日期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你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附注:被申请人收到本通知后可于办公时间到本委领取《关于调整开庭日期的通知》。本委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东城大道92号,联系电话:0750-55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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