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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参保企业:
按照省人社厅和江门市人社局的工作部署,从2020年7月15日起,我市正式启用省系统受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从7月15日起,我市正式启用省集中式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系统。符合条件的少裁员、不裁员企业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请普惠型稳岗补贴(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并可在线查询办理进度、公示情况(具体操作流程参考附件《广东省失业金返还补贴管理信息系统稳岗补贴用户操作手册》)。
二、申请条件
少裁员、不裁员的申请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2019年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即企业在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并按申报足额缴费且上年度内无欠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江门市2019年城镇登记失业率(2.12%)。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该目标为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的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不能申请返还。
三、返还标准
按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返还。
四、其他事项
根据省系统使用要求,如因企业填报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导致资金划拨不成功办理失败的,企业需重新申报。如经查实企业存在虚假填报资料骗取稳岗返还资金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责令退还和予以处罚。
如对申报过程有疑问的可加入江门市稳岗补贴系统咨询QQ群:1081838616进行咨询。
承办股室:养老与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5524398
附件:1.广东省失业金返还补贴管理信息系统稳岗补贴用户操作手册.doc(点击下载)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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