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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示(第八批)
  • 2020-03-26 16:57:0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社发〔2015〕411号)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江人社发﹝2020﹞50号)的规定,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返还失业保险费稳岗补贴,现将申请补贴企业的审核情况(详见附表)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与失业保险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 0750-5524398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       

  


      附表:

序号

单位名称

2019年月平均参保人数

2019年裁员率

2019年失业保险费金额总额(元)

拟享受稳岗补贴
  金额(元)

备注

1

台山市淦辉石材有限公司

14

0.00%

2111.72

1055.86

2

台山市国峰耐磨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8

0.00%

4284.20

2142.10

3

台山市嘉联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15

0.00%

1737.86

868.93

4

广州市建邦地质勘察技术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

1

0.00%

159.34

79.67

5

台山斗山宝隆混凝土有限公司

50

0.00%

6235.00

3117.50

6

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81

0.00%

9714.78

4857.39

7

台山市弘毅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81

0.00%

9762.52

4881.26

8

台山市富丽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4

0.00%

3947.42

1973.71

9

台山市长球储运有限公司

33

0.00%

4979.22

2489.61

10

台山市鹏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13

0.00%

2005.08

1002.54

合计

22468.57

  (注:疫情期间,裁员率可按粤府[2020]12号规定放宽到5.5%(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放宽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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