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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台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0-01-02 17:09:4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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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文件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法制宣传为先导,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抓手,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三农”工作,全力保障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我市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机制保障。

    按照“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法治政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认真规划、全面部署。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通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二)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机关,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结合我局职能,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事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二是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根据市政府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梳理、调整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将其公布。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通过市政务网、农业信息网、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公开国家惠民政策、行政审批事项、重大决策措施、财政收支、权力运行、干部任用等信息,并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三)深化审批改革,推进简政放权。

    1.依职权实施行政审批服务。2019年,我局继续严格按照市行政服务和上级部门部署,落实行政审批工作责任,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随着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我局迅速调整梳理原市农业局和原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确保不影响企业、群众办理业务。年,我局行政许可审批申办数量为263273件(其中:省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办理260000件,大部分为生猪屠宰检疫出证;出省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办理277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证照办理223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8件;植物产地检疫证明办理1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1件;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6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2件;渔业类许可证办理723件;渔政类船舶检验审批1864件,船舶登记审批168件)。

    2.加强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今年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按照最新的“三定”方案和调整后的上级事项目录,梳理调整行政职权事项375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公共服务32项、行政处罚232项、行政强制3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并完善以上事项实施清单和权责清单。同时,组织专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照改革要求,做好原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事项的迁移工作,补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后发布,确保“广东政务服务网”能如期上线运行。

    3.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我局继续从工作制度建设入手,落实工作责任到股室、到个人,明确各审批岗位的工作职能、审批程序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全面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通过建立“一个界面、一窗服务”、“一套标准、无差别审批、受审分离”、“网上办”、“自己办”和“业务下沉”等方式实行改革,推广网上办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

    (四)开展市场整治,强化执法保障。

    1.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广大农户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意识,我局加大对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执法检查力度。一是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农资监管和商品溯源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发放POS机两批,共计183台。召开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培训班,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和健全进销台账。结合农药经营执法监管,对农资经营市场推行守法经营和质量公开承诺制,严把进货、销售和使用关,让农户买到“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四是开展质量抽样。今年1月份,配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市农药进行抽样送检,共抽取样本2份;7月份,配合省厅对我市种子进行抽样送检。五是组织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根据上级部署,4月3日,牵头组织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供销合作联社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检查行动;此外还配合参与其他联合打假行动共计3次。截至目前为止,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近3500人次,对我市17个镇(街)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近800家次,其中种子、农药、肥料经营门店近600家次,兽药、饲料近200家次;排查违法线索5宗,立案查处5宗,其中兽药案2宗,饲料案2宗,农药案1宗。

    2.加强海上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渔船伏季休渔管理。今年全市休渔渔船共2437艘(国内渔船2279艘,港澳流动渔船158艘),我局渔政大队认真落实伏季休渔各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在港休渔船舶、异地休渔船舶的监管,抓好免休渔船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海上违法作业的执法力度。今年,组织开展“亮剑2019”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岸上查、海上堵”等执法手段,加强渔业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海上巡查执法185余次,出动执法船艇204余艘次,查获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03宗,缴获非法捕捞渔获物1.6万余斤。已办结案件115 宗,收缴罚款78.39万,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开展绝户网专项清理行动8 次,共清理高冠、倒装、乌猪岛、铜鼓等海域违法设置的“滩边罟”、“绝户网”等禁用网具近4万余米查获非法捕捞“三无”船舶9艘通过高密度的执法巡查,对海上违法作业的船只形成震慑,有效减少海上违规作业的发生,逐渐形成依法依规的良好秩序。

    3.加强用海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海监“三巡”制度,深入检查用海项目,打击破坏海洋资源等违法行为。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靖海”等系列专项行动,对辖区岸段、海域各类围、填海行为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巡查海域覆盖率、新上项目检查率、违法行为发现率、违规案件处理率等四个“百分之百”,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或者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的项目,从而有效打击违法用海行为,促进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今年,共查处违法用海案件 4宗,收缴罚款0.4778万元。恢复海域原貌地块2宗;立案查处非法占用海域案件4宗。

    4.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巡查监管。为坚决打击和遏制我市海上非法采砂活动,根据省、市的“靖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大海上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把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常态化,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砂资源,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局渔政大队要求执法船艇24小时备航,做到闻警即动、迅速出击。采取海陆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将案件多发海域如上川贯草湾、北陡黄花湾和赤溪大襟湾等海域作为重点管理区域,加大海域监控巡查,有效震摄违法开采海砂的违法行为。今年办结非法采砂案1宗,收缴罚款10万元。暂未发现海洋倾废行为。

    5.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今年,我局双随机抽查事项共5项(包括农业机械事项检查、渔业类事项检查、种植类事项检查、动物诊疗事项检查以及畜牧类事项检查),1月,制定《台山市农业局2019“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和《台山市农业局2019“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出台工作方案。我局年度计划中共有6项任务,现已完成所有双随机抽查任务一是按时完成季度抽查任务,共检查13家企业二是以牵头单位名义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行动1次,共检查2农资经营店

    (五)推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积极落实“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三项内容,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一是在办事窗口和官方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做好告知说明工作,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按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6年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来,我局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装备设施,配有执法记录仪4台,移动执法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像机等各1台,为执法人员办案提供了物质保障。今年机构改革后,原海洋与渔业局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台山大队调整由我局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执法全过程记录装备更加丰富、先进。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已建立法制机构,在每次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六)抓好矛盾化解,妥善处理纠纷。

为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做好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的工作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不断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集中解决影响我市“三农”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按市委的要求,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专责组的牵头工作,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紧密协调配合、形成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扎实开展排摸调查,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我局负责人出庭行政诉讼案件1宗。四是加强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建立台账,及时分流处理和报告有关信息。对排查不深不细,未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或积案化解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查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于我局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行动迅速,处理恰当,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法治素养。

为打造一支依法行政、态度认真、服务群众的工作人员队伍,我局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狠抓队伍建设,主要做法为:一是狠抓思想教育,全面贯彻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二是狠抓法制培训,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江门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制度、网络平台组织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建立机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信息库,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提供条件;三是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效能,从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工作环节等方面入手,全面排查和梳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接受群众外部监督,加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2020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兄弟部门之间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完善,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2020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农民至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力争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向新台阶。具体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部门办事效率,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办结,并加强宣传指导,鼓励群众网上办事。

    (二)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工作,以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制度保障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大群众参与力度。

    (四)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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