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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和经营假农药案(台山市水步镇惠媚种子店)
  • 2021-09-15 11:19:51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农农(农药)罚〔2021〕1号

处罚名称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类别

1.没收违法经营农药

2.罚款

处罚事由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和经营假农药案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水步镇惠媚种子店(潘阔民)

行政相对人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21**********4859

负责人姓名

潘阔民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

2.处罚款捌仟元整(¥8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4月16日

处罚部门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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