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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农业增效
  • 2021-09-29 17:20:1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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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带动农户增收、保障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立足“三农”工作职责使命,通过示范创建、服务提升、人才培育和强化生产等方式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看得见的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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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实施示范创建,引领经营主体发展。今年我市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7家,已成功认定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5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家。目前,全市共有农业产业化组织670家,包括重点农业龙头企业83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3家,江门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9家,台山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8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13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3家,江门市级24家);家庭农场74家(省级22家,江门市级43家)。通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领头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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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江门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牌匾

  开展服务提升,规范经营主体发展。利用2021年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建设的奖补资金30万元,从完善章程制度、落实登记机制、推进民主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等方面提升我市10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构建县级农业生产服务中心、镇级农业生产服务中心、村级托管员三级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为经营主体提供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市场培育、项目申报、运营代管理等专项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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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台山市农业生产服务中心

  强化人才培育,提升经营主体素质。今年以来,我市先后举办了粮食烘干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等现场会,增强示范效应。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理论素养、实践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订单式”“点餐式”的培训模式深受服务对象欢迎,培训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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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现场会

  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经营主体质量。出台了《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本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的办法》,计划今明两年在全市新增培育省、江门市、台山市三级家庭农场示范场54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16家、台山市级34家,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34家。通过项目扶持提升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水平,减轻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务实有力举措,想方设法加以解决,以“办实事、开新局”的工作姿态,展示“学党史、悟思想”的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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