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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广海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新城一路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民政局实地调查、征询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各职能单位研究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道路标准命名为:新城一路(Xincheng Yilu,长度
台山市民政局
抄送: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台山市公安局、
台山市邮政局、台山市档案局、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广
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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