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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端芬东方御璟苑命名的批复(台民〔2017〕195 号)
  • 2017-11-22 01:26:2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台山市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东方御璟苑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我局实地核实,同意你公司位于端芬人民政府网络管理店附近地块(台国用200905310号 台国用2009 04302 号)建设的商住区标准命名为:东方御璟苑(Dongfang Yu Jing Yuan,用地面积45146.02㎡、建筑占地面积10737.50㎡、总建筑面积79398.13㎡、绿地休闲面积14207.45㎡、栋数11栋。

此复

                                          20171116

 

抄送: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台山市公安局、台山市城乡规划局、

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台山市档案局,端芬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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