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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华雅诗命名的批复(台民〔2017〕190号)
  • 2017-11-14 03:31:4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台山市惠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台城文华雅诗商业、住宅区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我局实地核实,同意你公司位于台城街道办舜德路101号地块(台国用[2013]04116号)建设的住宅区标准命名为:文华雅诗(Wen hua ya shi,用地面积6309.47㎡、建筑占地面积2514㎡、总建筑面积22748.4㎡、绿地休闲面积1937㎡、栋数3栋。

此复

 

 

                             台山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 13

 

抄送: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台山市公安局、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台山市档案局,台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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