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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台山市计划生育协会进行注销登记的批复(台民社〔2017〕30号)
  • 2017-11-01 02:04:0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台山市计划生育协会:

报来《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二、收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

三、自注销社团登记之日起不得再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注销后的剩余财产,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017年10月30

 

抄送:台山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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