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民政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新宁公园标准地名通告
  • 2026-04-09 16:15:0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将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批的《关于同意“新宁公园”命名的批复》(台城函〔2026〕181号)住宅区的标准名称予以通告。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其他情形,均必须使用标准地名。对违反《地名管理条例》,未使用或者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名称

汉语拼音

所属政区

地名类别

变更后位置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新宁公园

Xīnníng Gōngyuán

台城街道

公园

位于台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北侧山体

  四至范围:

  东至:陈宜禧路

  南至:德政路

  西至:南安路

  北至:公园路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31日

  

  特此通告。



  台山市民政局         

   2026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58386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