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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项目采购询价通告
  • 2023-05-16 10:54:2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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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根据《转发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19〕7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台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2023年10月止。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具有法人资格且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台山市民政局将对报价人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服务内容、数量和要求

  协助台山市民政局对全市未成年人、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业务开展有关工作,包括:

  (一)对全市分散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约300人,名册由民政局提供)开展实地核查,开展常住地、居住环境、人身安全隐患等评估。每人一档提交调查报告。

  (二)入户关爱访问(并对居住环境进行安全隐患评估)农村留守儿童、低保儿童和残疾和重病儿童不少于300人。

  (三)为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符合条件的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上门心理疏导、学习辅导、接收安置等服务约20人。

  (四)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2场。

  (五)对服务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做好简报和业务档案工作移交。

  (六)项目完成后由具有相应资质但与服务方无关联的社工机构进行验收,提交验收报告。

  五、报价要求

  项目最高限价70000元,报价人须对2023年台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项目采购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提供材料

  (一)参与询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参与询价及履约承诺函;

  (三)项目总报价表、报价明细表和项目工作方案;

  (四)参与询价人基本情况介绍;

  (五)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七)报价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3年2月至4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七、报送方式

  台山市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收件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路39号台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联系人:林生,联系电话:5524344。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3年5月18日(含5月18日)。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特此通告。



  台山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参与询价文件格式及附件.docx


  参与询价文件组成:

  1、参与询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承诺函

  3、项目报价表

  4、项目报价明细表

  5、参与询价人基本情况介绍

  6、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7、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具体详细标明团队成员的承担职责、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学历、经验、工作时间等事项)

  8、服务提供方案

  9、质量保证措施

  10、其它询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参与询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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