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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台山市民政局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模式,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及《台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方案》(台社委[2014]14号)关于孵化基地“由市民政局申报”的规定,台山市民政局作为购买主体,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负责2022年台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办公场地租赁的立项、结算等。
二、办公场地及结算要求
(一)场地要求
相邻的房间三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60平方,通邮且门牌号清晰,场地适用于社会组织孵化。
(二)结算要求
项目款项于合同期满后结算。
三、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合同细则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商定。
五、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0320元(大写:肆万零叁佰贰拾元整),资金来源于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六、承接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济组织。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的承接供应商在2022年4月7日前填写2022年台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办公场地租赁意向登记表(加盖公章),提交至台山市台城桥湖路39号702室或发送邮件至jmstsssgj@126.com。
(二)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陈女霞,联系电话:0750-5502025,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39号702室。
附件:2022年台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办公场地意向登记表.doc
台山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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