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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台山市民政局
一、承接主体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台山市民政局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每年年检合格或按时按规定完成年度报告工作且评估等级在4A以上的社工机构。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模式,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及《台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方案》(台社委[2014]14号)关于孵化基地“引入民办社工机构运营”和“由市民政局申报”的规定,台山市民政局作为购买主体,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负责本项目的立项、结算、验收等。
(二)项目服务内容
1.孵化功能模块
对于已经发展相对成熟的民间组织,我们鼓励他们成立社会组织。但是由于信息的缺乏,部分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社会组织在成立初期可能会遭遇到很多困难。而孵化基地应该为这些即将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引导他们顺利成为一个合法、具有一定战斗力的社会组织。
2.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功能模块
对于已经成立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将会定期提供专业的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服务,帮助社会组织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指导社会组织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完成不少于262家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初审,协助培育优质的社会组织。
3.资源共享及沟通功能模块
每个社会组织都有各自的资源和优势,社会组织之间如果能够相互实现资源共享,将极大提升社会组织的支持网络。此外,社会组织之间加强沟通联系,也有利于社会组织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社会组织的合力,发展更多优质社会服务项目。
(三)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承接主体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至少2名持证社工)从事本项目服务。
2.服务指标要求
三、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为8个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承接主体与采购人商定。
五、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21660元(大写:壹拾贰万壹仟陆佰陆拾元整,含第三方评估费5000元),资金来源于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费用包括项目负责人员工资、行政费用(办公设备、资料费及交通补贴等)、发票税等,由成交承接主体支付。承接主体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六、验收
(一)验收时间。
服务期结束或项目指标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二)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估验收。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的承接供应商在2022年4月7日前填写2022年台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社会组织运营项目意向登记表(加盖公章),提交至台山市台城桥湖路39号702室或发送邮件至jmstsssgj@126.com。
(二)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陈女霞,联系电话:0750-5502025,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39号702室。
附件下载:2022年台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社会组织运营项目意向登记表.doc
台山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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