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民政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采购单位: 台山市民政局
一、承接主体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每年按时按规定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且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级以上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社工机构。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台山市民政局委托台山市挚爱社工服务中心运营台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面向台山市内符合社会需求、具有一定发展前景、初创期的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和扶持。
为促进项目的有效运营,督促项目机构按照项目合同提供相应服务,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台山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整体运作绩效进行评估。
(二)项目服务内容
对台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项目”整体运行成效进行评估。
(三)服务要求
根据项目服务内容,配备评估所需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工作团队。
三、服务时间
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评估工作。
四、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承接主体与采购人商定。
五、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资金来源于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费用包括项目负责人员工资、行政费用(办公设备、资料费及交通补贴等)、发票税等,由成交承接主体支付。承接主体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的承接主体于2021年11月25日前填写《台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项目”评估意向登记表》(加盖公章)提交至台山市台城桥湖路39号702室或发送邮件至jmstsssgj@126.com。
(二)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陈女霞,联系电话:0750-5502025,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39号702室
附件:台山市民政局委托社工机构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评估意向登记表
台山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58386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