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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等13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通告
  • 2021-11-03 11:40:31
  • 来源: 台山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民政局
  • 【字体: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在台山市民政局登记台山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台山市水步镇义务工作者协会、台山市红十字志愿者服务中心、台山市端芬镇义务工作者协会、台山市三合镇义务工作者协会、台山市冲蒌镇义务工作者协会、台山市赤溪镇义务工作者协会、台山市大江镇义务工作者协会、台山市四九镇义务工作者协会、台山市川岛镇义务工作者协会、台山市消防志愿者协会、台山市广海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台山市海宁海上救援志愿服务中心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通告。



  台山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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