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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根据《转发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19〕7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台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2022年7月止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具有法人资格且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是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台山市民政局将对报价人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内容、数量和要求
协助台山市民政局就全市未成年人、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业务开展有关工作,包括:
(一)协助市民政局对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实地核查、随机抽查和关爱帮扶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二)入户关爱访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和重病儿童约700人。
(三)为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符合条件的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上门心理疏导、学习辅导、接收安置等服务约20人。
(四)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2场。
(五)对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做好简报和业务档案工作。
五、报价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70000元, 投标人须对2021-2022年台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项目采购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要求
(一)参与询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参与询价及履约承诺函;
(三)项目总报价表、报价明细表和项目工作方案;
(四)参与询价人基本情况介绍;
(五)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七)报价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6月至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6月至8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6月至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6月至8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七、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收件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路39号台山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股。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5524344。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1年9月9日(含9月9日)。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特此通告
台山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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